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注:本年度杰青项目使用“包干制”);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12月20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集中寄送
省基金办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审批工作。
(一)非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双面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后报送至依托单位审核盖章。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省基金办各存档一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华东医药)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双面打印(各四份),确认签字后报送至依托单位审核盖章。省基金办组织完成后续盖章工作,留存给省基金办、企业联合资助方的计划书后,将计划书(二份)寄送至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将依托单位转交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企业联合资助方、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立项文件寄送
省基金办统一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邮寄给各依托单位,不再另行提供单个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
四、经费票据的提交
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华东医药)资助经费,根据计划书约定的开票形式,由项目承担单位开票后于2022年1月10日前寄送省基金办。
五、科研处联系方式
计划书填报/经费查询:徐老师,28865132或钉钉hznuxh。
科研处
2021年12月9日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器官发育与再生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电话:0571-28865260 邮 箱:admin@idrbio.org 邮 编:311121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网站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