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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 : admin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21-03-24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1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确保生源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保证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二、复试范围和要求

所有拟录取为我院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招收人数:0713 生态学 32人;071001 植物学 5人;071002动物学5人;071007遗传学20人;071008发育生物学15人;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13人。

复试要求:

1.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2021年的复试基本要求;

2. 原则上不破格复试;

3.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11.2)。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和复试顺序。

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60%、综合素质和能力30%、外语听说能力10%。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第一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远程复试,时间327日。

2. 第二批:调剂考生远程复试,时间42日。

五、成绩计算

1.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最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60%

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40%

2.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2门主干科目成绩作为参考。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满分150里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即未达到满分的60%)不予录取。

3.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调剂细则

1. 调剂要求: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务必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

2.调剂程序: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各调剂专业;

2)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3)“调剂系统”开通满12小时后,根据相同条件考生成绩优先原则,经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严格审核后,建议并确定拟调剂名单;

4)各硕士点报学院、学校复核批准后,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我院今年的远程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校研招办检查无误,我院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7)学校公布全校拟录取名单。

七、体格检查

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底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不及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以下信息均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

1.招生计划公开。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5.调剂方案公开。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信息公开的地址: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https://cls.hznu.edu.cn/rcpy/yjsjy/

十、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录像。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复试结果发布后5日内,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1.咨询及申诉电话:0571-2886120528860087

2.联系人:卢老师、孙老师。

3.咨询及申诉邮箱:lujue_0928@163.com

附: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杭君

副组长:张立明 薛大伟 余洁 王繁 陈哲皓

成员:金仁村 于彦春 徐茂军 王繁  唐斌 宋垚彬 赵晓枫 杨爱芬 羊雪芹 卢珏 孙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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