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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20-09-25

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0〕7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0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100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人才申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领域青年人才。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9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青年创新人才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成效显著,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优先推荐我省紧缺急需的金融、立法等专业领域青年人才。

(三)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专项人才

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3个专项申报人员在符合上述创新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

2.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项目研究,现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大突破可能;

3.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4.创办的企业为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或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或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5.符合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三、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共有5个类别,分别是: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2、哲学社科、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类;3、数字经济专项;4、生命健康专项;5、新材料专项。

每个学院(部门)每个申报类别最多推荐3人

四、推荐程序

1、学院(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通过组织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术委员同意后上报,学院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把关

2、人事处复核:人事处对学院推荐人选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进行复核。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拟推荐人选。

4、公示: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在校内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市级部门。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各学院(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加强对人选德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没有合适人选可暂不推荐。

3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国家和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再重复推荐。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再次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不得超过3次。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学院推荐意见。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入口,网上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申报书和附件材料。

(一)创新类人选申报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

(二)申报时间

各学院(部门)应于9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所需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党院办。

联系人:汪尚、钱永生  电话:28865333,邮箱:sky5327@hznu.edu.cn  

附件1:《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类申报书


    

杭州师范大学生科院

                         2020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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