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备案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3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考核办法
(一)凡受聘在岗的在编教职工以及签订合同的校聘全职非编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
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和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初次就业且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具体考核办法和要求见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由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可由学院聘任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等兼任)负责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中层领导干部和挂职干部由组织部组织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单列。
(四)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按部门进行,人数较少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若干部门合并为一个考核组。
二、网上年度考核系统使用办法
(一)本年度考核试行网上填报、单位审核的办法,参加考核人员需在年度考核系统中进行个人填报,按要求填写本学年度个人总结,教学科研人员还须填写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情况,其中教学工作按本年度春、秋两个学期核算;科研业绩按2017自然年度核算。
(二)年度考核系统个人填写指南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1. 教职工通过考核系统提交个人年度考核表。各单位通知教职工在1月20日前通过考核系统填写提交本人考核登记表,逾期系统不再开放。
2. 各单位在考核系统中完成考核登记表审核工作。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年度考核,待本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将考核结果输入考核系统并提交人事处。同时提交《2017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由各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报人事处。
3. 各单位送交考核登记表归档。各单位或教职工个人打印考核登记表,经本人签名确认、单位审核盖章后,于下学期开学初送交人事处人事处归档。
三、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是教职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教职工尽早完成年度考核填报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对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被考核人应在《年度考核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3.挂职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输入、打印并上交。
4.各单位校聘编外人员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考核在线下进行,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年度考核表》,经个人总结、单位评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后报人事处。
联系人:钱永生,楼锦晶 电话:28865333 28865327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器官发育与再生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电话:0571-28865260 邮 箱:admin@idrbio.org 邮 编:311121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网站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