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参照2016年职评政策执行(见附件1、2),现将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工作安排
1.聘任范围
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范围,原则上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连续两年进入高评委评聘未通过人员,今年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2.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贯彻“按需设岗,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二级管理,通过职务聘任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前期安排
有意向的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名。6月20日前,各学院(部门)于上报本学院(部门)的报名汇总清单;7月31日至8月4日,统一送交送审论著(送审论著相关要求,稍后发布);8月底,学校安排外审。
二、申报条件相关说明
1.论著发表、课题立项、获得奖励等业绩取得的有效时间,自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 “任职工作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转评年限“到现岗位工作满一年”的计算时限,至2017年6月30日。
3.“完成境外进修访学时间3个月”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
4. 评审论文定级(分区):人文社科类学科以《杭州师范大学期刊定级标准》为依据;理工医类学科以中科院JCR分区为标准。
5. 申报高级职务者,均需进行代表作送审(包括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的申报人员)。
6. 2018年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 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杭师大人〔2016〕7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施岚 联系电话:28861291
论著送交地点:仓前校区行政楼708室,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杭师大人〔2014〕3号)
附件2:《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杭师大人〔201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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