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7〕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春季进行,秋季不再认定。
二、申请人员范围
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附属医院人员
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的人员。
注:鉴于我校实际,凡2016年9月1日前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已参加学校的教学能力培养,并具有6个月以上助教经历者,可视同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三、申请认定流程及要求
认定分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的,均不予认定。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至4月21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根据提示流程逐步操作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月16日(工作日)。
地点: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708室)。
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琳霞,联系电话:28865036,邮箱:wanglx@hznu.edu.cn。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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