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实验示范中心(科研实验平台):
新学期伊始,根据学校及公安的要求,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全校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环境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检查事项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定于2017年3月23日至31日期间进行,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学院的实验室进行检查、督查。
学校检查组的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检查顺序 |
3月23日(周四) 上午9:00 | 古荡湾校区 | 古荡湾校区 |
3月28日(周二) 上午9:00 | 仓前科技园 | D座:2楼-3楼-4楼-5、6楼F座:10楼-有机硅;试剂室 |
3月30日(周四) 上午9:00 | 下沙理化生 | 生科1号楼-物理-化学-生科5号楼 |
3月31日(周五) 上午9:00 | 下沙医学院 | 下沙实验楼6,7,8,9;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动物中心 |
3月23-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仓前新校区 | 校区各相关学院【注:仓前新校区各相关学院的实验(训)室,主要检查环境卫生和用电安全】 |
二、检查要求:
1.实验室的卫生环境情况;
2.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情况;
3.用电、用水安全情况;
4.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的试剂室管理情况;实验室内试剂耗材的清理,对于陈年不用的废旧试剂要进行清理处置,若发现我校没有使用资质的剧毒品,要紧急联系实验室处。
5.实验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等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协助落实好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
附件:剧毒化学品目录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器官发育与再生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电话:0571-28865260 邮 箱:admin@idrbio.org 邮 编:311121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网站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