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
根据《杭州市属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扶持计划(2013—2015年)》(杭教高师〔201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市属高校创新团队建设,激发高校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形成优秀人才集聚效应,提升市属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优秀创新团队扶持计划。现就做好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3年的重点培育和集中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团队,产生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市属高校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杭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扶持名额及经费支持
在市属高校遴选5个优秀创新团队,每个每年资助20万元,扶持期为三年(2013—2015年)。
三、推荐名额
各市属高校按限额进行推荐,其中杭州师范大学限报4个,其他本科院校每校限报2个,高职院校每校限报1个。已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称号者不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以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等为依托,能够承担国家、省和市重大科研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开展具有原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性研究或自主创新应用研究,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团队中发挥核心作用;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市属高校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近五年来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科研集体,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作氛围良好;
(四)创新团队的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省内高等学校中具有明显优势,科研工作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实行带头人申报制,按照学校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和发文公布的步骤进行。
六、考核管理
(一)学术科研计划。创新团队应制定学术科研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校批准、市教育局备案后,认真实施。
(二)年度报告和终期考核。所在高校负责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并于每年年底前将创新团队的学术科研情况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作为下一年度下达扶持经费的依据。扶持期满,市教育局将对创新团队的学术科研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调整审批。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调离所在单位,以及团队核心成员变动,研究方向或经费使用情况有重大调整等,所在高校应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报市教育局批准。
(四)经费使用。市属高校优秀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一次核定,分年度下拨。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账,由获资助创新团队按要求统一支配。创新团队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属高校要高度重视优秀创新团队扶持计划,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市属高校对推荐上报的人选按要求填写好《杭州市属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申报表》(包含附件材料)一式7
份,《杭州市属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1
份,连同电子文档(刻写在一张光盘上)于6
月21
日前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何霞红,联系方式:87895180
,邮箱:hexiahong2005@163.com。 (三)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所有团队成员):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学术水平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4.奖励证明(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5.成果证明(专利、著作、论文证明材料);
6.科研项目证明(科研项目通知、任务书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附件:1.杭州市属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申报表.doc
2.杭州市属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