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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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3-05-23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填报的论文统一进行检测。为顺利实施检测工作,现将2013年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人员范围:本年度申报各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人员均需参加学术不端检测
2、论文范围:凡填入《评审表》的所有论文均需参加学术不端检测,其中已经检测过的论文不再检测。
二、检测工作安排
1、个人填报
(1)《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要求论文顺序应与《评审表》中保持一致,已经检测的论文也应填写,并在“文字复制比/相似比”一栏中填写“已检”
(2)待检测的论文电子稿,要求提供出版社的pdf或word格式,同时以个人名字命名文件夹,提交交至学院。特别说明:申报人提交检测后,中途不得更换所填的论文。
2、学院汇总
各二级学院审核个人提交材料,填写《学术不端检测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汇总电子稿,以学院命名,内含各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5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电子稿发至zcps@hznu.edu.cn并将纸质《信息汇总表》交师资科。
人事处不受理学院个人提交的检测申请,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机关部门申报人员,直接将电子材料发邮箱,纸质材料交师资科。
3、第三方检测
人事处将委托第三方通过AMLC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统一检测。第三方不负责受理个人提交的检测申请,必须以学校为单位。
4、申请人确认
检测完毕后,人事处将《汇总表》返回至相关二级学院和机关个人,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5、提交报告
各二级学院将申请人签字确认的《汇总表》收齐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3年5月23日
附件:
职称评审论文学不端检测工作的要求
 
一、学术不端检测的围包括本年度参加高级专业术资评审的人在《评审表》上的所有文。其中,去年已经检测的论文不再检测
二、级专业术资格的人员需个人填写《浙江省高校教师职文学不端检测报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与《评审表》中保持一致,其中,往年已经检测填写在汇总》中,并在“文字制比/相似比”一中填写“XXXX年已。申报人一旦提交了《汇总表》后,中途不得更换所填的论文。
三、各二级单位负责汇总汇总表》面稿及子稿,并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委托第三方通AMLC不端行为检测统进检测检测后,人事处检测报告返回至相级单,由申字确级单将申检测报汇总、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人事处师资科
四、人事处是负责收集各二级单位检测申请的机构,检测工作由第三方进行。第三方按照检测操作规则,运用AMLC学不端行为检测关论行查重检测,不负责不端行定。不端行为鉴定工作由学校评审负责
五、检测的各类错误检测结果,确需重新检测的,申报人提出面申并提交检测的充分据,填写《二次检测请表》,经学院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核。无法判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行会商。核同意的提交第三方进行二次检测
六、根据《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手册》和教育厅有关规定,论文学术不端大致分自抄、抄袭他人论文两种情况。
1、自抄。作者相同或部分作者相同的论文,除去引文,文字复制比50%,属于一稿多投。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下一般可以通过。
2、抄袭他人论文。不同作者的论文,除去引文,文字复制比30%—50%为段落抄袭,文字复制比50%为整体抄袭。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一般可以通过。
七、人事处负责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附件1: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

附件2:学术不端检测信息汇总表

附件3:不端检测二次检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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