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13年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10-23

各学院、部门,相关老师:

    接杭州市人社局通知,2013年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成后能回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入选2008年度或2011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层培养人选或具有潜力的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有明确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和进修,同时进修单位有明确的接收意向。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五)近5年来,没有参加过市“131”或省“151”培养人选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

二、申请程序

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一)拟出国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交所在学院综合办公室。

(二)10月26日前,各学院、部门将《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sdfzm@126.com.

三、进修单位和期限

       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知名企业或相关科研机构。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拟去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等,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定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国家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获得批准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国进修,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派出的,在以后的学校各类出国进修选派中将不予考虑。

联系人:方志明

电话:28865039

邮箱:hsdfzm@126.com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2. 推荐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人员汇总表

          3. 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4.杭州市人社局通知

 

 

 

 

2013年131出国申报附件

 

人事处

2012年10月19日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器官发育与再生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电话:0571-28865260 邮 箱:admin@idrbio.org 邮 编:311121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网站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