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金发〔202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系统部署,深入实施“尖峰计划”,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五个类别组织申报,主要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开展科学研究。
(一)重大项目(创新群体)突出“应用牵引、突破瓶颈”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凝练重大科学问题,促进学科交叉融通(见附件1)。由具备主持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跨学科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项目经历的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组建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学术骨干的高水平交叉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创新群体研究,原则上每个指南可自主确定 3—5个重大项目开展跨学科研究。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应有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平台支撑,骨干成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跨单位开展协同创新;项目负责人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鼓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鼓励遴选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骨干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归并整合纳入探索项目,在探索一般和探索青年基础上,增设探索公益类,聚焦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实验动物、分析测试等社会公益领域,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验证。
1.医疗健康。主要支持重大疾病防诊治与临床验证、中医防治与中西医协作机制、生殖遗传与康复护理、疑难未诊断疾病与免疫机制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2.生态环境。主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海洋碳汇机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补偿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绿色开发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3.公共安全。主要支持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重大复合灾害事故防治、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高发和新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4.现代农业。主要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丰产增效、土壤修复与农田保护、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智慧农业、食品营养与安全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5.实验动物。主要支持实验动物标准种质资源开发、实验动物全过程可追溯、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实验动物及环境设施的质量控制与监测、实验动物机构安全运行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6.分析测试。主要支持应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聚焦新材料、食品药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公益性领域的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衢州市政府、浙江省水利厅、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浙江省气象局等联合资助方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根据《2022年浙江省巾帼科技创新工作要点》(浙妇〔2022〕8号)有关要求,探索青年项目的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四)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各学院限额数另行通知。
(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失信数据库。请负责人和各学院在申报阶段做好申请书与本年度国家基金/已立项的国家基金以及其他科技项目申请书的相似度审查,杜绝出现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2023 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996118987496488960。
(二)审核推荐。各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填报从2022年7月20日开始。
(四)截止时间。(1)基金项目(探索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学院评审审核(限额评审),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到慎园15-303(钉钉发送章鹏程)。(2)公益项目(含探索公益、分析测试、实验动物)由学校组织评审,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学院科研办慎园15-303,系统和纸质截止时间为8月10日。(3)杰青、联合基金:填报截止时间8月19日。
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
注意:伦理审核流程参照国家基金审批要求进行,请预留足够时间,生物医学伦理和实验动物伦理批件审核截止时间为 8月6日(钉钉发送章鹏程)。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形式审查主要内容:申请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指南的基本要求、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等。可能存在的问题:
1.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者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的项目申请书主体内容重复;
2.申请人不符合相关项目类型(限项数、年龄、职称、学位、合作等)申请资格要求;负责人未在编在岗(含尚未入职)。
3.申请材料要素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如: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伦理证明、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合作证明(包括未传或无效)等。
(二)通讯评审期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步开展相似度审查,相似度30%以上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涉嫌科研诚信的由单位开展调查。
(三)申请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符合返聘、延迟退休等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条件的,由申请人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四)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探索项目(不含探索公益),须确保具备项目履约实施条件,由申请人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五)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请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
(六)因违反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申请人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另须在申请书简表中说明近年获得的其他省部级及以上资助项目与本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六、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咨询与审核:徐老师,28865132;
实验动物伦理审批:顾老师,28868851;
生物医学伦理审批:崔老师,28868095(假期联系钉钉)。
科研处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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