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生物学高层次专门研究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物学科发展现状及学院远景规划,特制订2022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2022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保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保证考核质量。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参见《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生物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
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外语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分。通过资格审核才有资格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四、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小组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学习和研究背景、科研水平和潜力、专业外语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满分100分。
1. 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30%。每位申请人15分钟,其中陈述5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申请人必须采用PPT报告形式进行汇报,内容包括研究经历、主要研究课题和内容,已取得成果、具有的学术价值等;申请人今后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以及个人发展规划等。
2. 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4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 专业英语阅读能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3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综合考核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考核成绩由考核组成员各自评分,再对每位成员的评分进行平均得到。综合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2022年生物学博士生招收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拟录取,经公示并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六、其他
各项要求未尽事宜请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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