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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12年度市“131”人才培养人选导师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15 00:00:00 浏览:
26
次
各学院(部)、各“131”人才培养人选: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市“131”人才培养人选导师申请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2 〕848 号)要求,2012年上半年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131”人才培养计划导师库已建立,入库专家47名(我校有11位专家)。为切实发挥导师作用,现就培养人选申请导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制形式
导师通过对培养人选进行课题指导、安排锻炼和项目研究、提供学术交流机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培养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每期聘请导师25名左右,每名导师负责指导1-2名培养人选,聘期2年。
二、申请导师的培养人选条件
申请导师指导的培养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尊重导师;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市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或省151人才工程更高层次培养人选序列;
(三)在培养期内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三、导师申请程序
(一)有意向申请导师的培养人选根据自身学术技术发展需要,对照导师库中专家信息(见附件1),可申请1-2名专家担任指导老师,并填写《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人选申请导师表》(见附件2),于11月20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21),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sdfzm@126.com;
(二)经市人社局审核后,《申请表》送达培养人选所申请的专家。专家根据培养人选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学术技术水平和培养潜力等情况,选择确定指导对象,下拨经费。
实施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导师制,是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我校入选“131”人才培养人员积极申报。
联系人:方志明电话:28865039
附件:
1、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导师情况表
2、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人选申请导师表
人事处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2012年131选导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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